3月1日包头市中小学开学,包头市教育局公布了全市中小学校、幼儿园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,并称凡公示收费项目、标准之外或没有收费许可规定的收费项目、标准都属违规收费。
据悉,春季开学,包一中、包四中、包九中、包头蒙中、包头回中、包三十三中、包钢一中、一机一中、北重三中等自治区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择校费为每人每学年7500元(其中免学费部分由财政补贴),包二中、包六中、包铁一中、包钢五中、内科大附中的择校费为每人每学年4600元(其中免学费部分由财政补贴)。
自治区级示范园每人每月320元,市级示范园220元,其他园180元。各企业自治区级示范园每人每月320元,市级示范园260元,其他园210元。
全市各学校的服务性收费包括伙食费、课后托管费、社会实践活动费等、学校可以向自愿在学校就餐的学生据实收取伙食费,不得强制集中就餐。小学1至4年级课后托管费为每月每生20元。
各学校的代收费项目包括作业本费、学生奶费、校服费等,校服费小学生夏装每套不超过80元,春秋装每套不超过105元(反光校服不超过115元),冬装每套不超过140元(反光校服不超过150元);中学生夏装每套不超过88元,春秋装每套不超过115元(反光校服不超过125元),冬装每套不超过150元(反光校服不超过160元)。校服可三年订做一次,毕业年级不得订做。
住宿费方面,城市、县城高中学生的住宿费为每人每学期100元,农村、牧区高中学生的住宿费为60元,城市、县城职业高中学生住宿费为50元,农村、牧区职业高中学生住宿费为30元。此外,学生的城镇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包头市政府有关标准执行。